交割月(12月)整数倍通知
2023-11-07 16:13:04 观看量: 次
尊敬的客户:
2023年11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30日,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,若您持有2312合约,请注意持仓必须符合各交易所规定的标准,具体如下:
上期所交割月整数倍要求:铜、铝、锌、铅为5手,螺纹、线材、热轧卷板为30手,黄金为3手,丁二烯橡胶、白银、锡、纸浆为2手,镍为6手,不锈钢为12手,氧化铝为15手;2312合约个人客户持仓应在2023年12月8日上午收盘前调整至0手,我公司将于11月30日和2023年12月8日下午开盘后分别对相应违规持仓进行处理。
另外,燃料油2312合约个人客户持仓应在11月23日上午收盘前调整至0手,我公司将于11月23日下午开盘后对相应违规持仓进行处理。
郑商所、大商所、广期所: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312合约进入交割月,我公司将于11月30日下午开盘后分别对相应违规持仓进行处理;大商所、郑商所法人户最后交易日闭市前需调整为整数倍:焦炭为10手,焦煤、铁矿石、豆二为100手;棉花为8手,棉纱为4手,动力煤为200手。
能源中心:原油2312合约个人客户持仓应在11月20日上午收盘前调整至0手,低硫燃料油2312合约个人客户持仓应在11月23日上午收盘前调整至0手,20号胶进入交割月必须符合10手整数倍要求,20号胶2312合约个人客户持仓应在2023年12月8日上午收盘前调整为0手;国际铜进入交割月必须符合5手整数倍要求,国际铜2312合约个人持仓应在2023年12月8日上午收盘前调整为0手。我公司将于对应日期下午开盘后分别对相应违规持仓进行处理。
请您关注个人持仓并及时调整至交易所规定标准。
特此通知
中州期货有限公司
2023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