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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反洗钱宣传】反洗钱宣传案例

2022-07-15 14:21:59 观看量 观看量:   次

基本案情:

2021年7月,宝山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金某某、吴某某贪污案。办案中发现,2015年至2017年期间,吴某某的朋友程某为其提供个人银行账户,用于帮助吴某某收受贪污所得钱款,并协助其转账、取现,可能涉嫌洗钱罪。宝山区检察院遂对该犯罪线索进行立案监督。后公安机关对程某立案侦查。2021年12月,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对被告人程某提起公诉。2022年1月,法院以洗钱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
 

检察官说法:

本案中,程某的行为是典型的职务犯罪的下游洗钱犯罪。此类洗钱犯罪行为为上游职务犯罪行为掩盖犯罪所得、帮助逃避惩治,不仅给上游犯罪的调查取证、追缴犯罪所得带来困难,更是对腐败行为的助长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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